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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要带头落实省委“三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6-08-23 17:16:23    来源:

 

近日,省委出台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全省上下引发热议。这是省委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大制度创新。笔者认为,组织部门要带头“学机制、用机制”,推动“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发挥作用,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建立鼓励激励机制,就是要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集体和个人褒奖,就是要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说话,从而激励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鼓励激励机制释放了一个鲜明的信号,让想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奖励,让他们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拔。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结合实际,在向中央和省市县委基准看齐的基础上,大胆开展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让干部放下包袱,打消顾虑,让想干事的干部心无旁骛抓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全心全意解民忧,实实在在帮民富,引导广大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容错纠错机制把党风廉政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等方面的界限,鼓励干部敢闯、敢想、敢试,要为奋进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

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对那些官不聊生、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尸位素餐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对那些工作不力拖后腿的干部进行调整,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不适应、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能上能下机制,聚焦解决干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适宜担任现职”等问题,划出“下”的红线和底线,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那些退下来的干部“下”得服,让不敢为者下、让不胜任者下、让不适应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