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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发展女党员工作几点做法

发布时间:2008-11-10 08:20:36    来源:
——洋县发展女党员工作几点做法
 
       洋县辖26个乡镇,367个行政村,总人口44万,其中农业人口38万。全县有基层党(工)委34个,党总支50个,党支部777个,其中乡镇党委26个,农村党支部367个。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创新制度,规范运作,全县发展女党员工作呈现出数量均衡增长、质量较高、结构逐步改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的良好态势,为党的组织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至2007年底,全县共有党员19181名,其中女党员2387名,35岁以下女党员341名,高中以上文化285名,与2005年底相比分别增长6%、11%、51%。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争取主动,增强发展意识
       为了有的放矢的做好女党员发展工作,营造有利工作环境。一是县委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女党员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认真调研。二是结合洋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县妇联联合制定了《洋县2006—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对各基层党组织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方法步骤。三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思想发动,使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负责人、非公经济单位业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实现洋县率先突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女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是抓住“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等重大节日,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国家对妇女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女党员代表座谈,走访慰问,开展“巾帼十杰”、“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评选等载体活动,激发女性的工作热情。五是针对部分女同志文化素质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等问题,结合农村党员“双示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工作,积极开展“巾帼党员示范岗”活动,培养女党员示范户,女党员致富带头人,建立女子交警岗,拍摄“谁说女子不如男”等电教片,大力宣传优秀女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妇女的政治热情,激发广大女性的入党愿望。
二、明确重点,注重培养,打牢发展基础
       工作中,我们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女党员重点放在生产一线女工、农村致富青年女性、非党女干部和知识女性中。在对全县18—35岁的优秀女青年摸底调查,分类建档的基础上,突出“五个培养”:一是联系培养。责任人定期与培养对象进行谈心了解情况,对外出女青年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加强联系,鼓励和帮助他们抓学习、强本领,积极上进;二是互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生产、生活等情况,支部负责人或培养人主动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情况;三是培训培养。县委组织部、县妇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干部就发展女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各党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四是推优培养。按照“党建带妇建”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基层妇联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带动女性向党组织靠拢,及时推荐各行业的女能手、女标兵、女状元等优秀妇女入党。五是实践培养。各基层党支部,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拔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按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要求,让她们积极竞争上岗或做出服务承诺,使其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三年来,全县累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722名,发展党员1472名,其中女党员301名,占新发展党员的20%。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落实发展目标 
         为了使发展党员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夯实领导责任。县委成立了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妇联、团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发展女党员工作指导组,专门配备了副科级组织员,加强了妇联会力量。各党委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组织人事干部为成员的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发展女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县委、各党(工)委、下属党支部层层签订责任书。规定对一年不培养积极分子,两年内不发展党员的党组织由其党委予以通报批评,党组织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或降免职,县委对党(工)委书记进行诫免谈话。二是夯实督查责任。各党工委随时深入下属单位抽查党员发展工作,县委每年对全县党员发展情况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同时对未发展党员的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门派驻了党建指导员,督促指导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女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夯实考核责任。把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发展女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妇建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妇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增强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责任意识,全县形成了发展女党员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发展质量
        为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实现女党员发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一是统一制定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各党(工)委在培训学习之后,下发到各支部张贴到党员活动室,做到程序规范、人人皆知。二是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和公示制。各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首先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把关。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各进行一次公示。三年来,全县对3258名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了公示。通过公示,1532 名发展对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三是探索推行发展党员工作“票决制”。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中实行参会党员无记名投票,得票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有效杜绝在发展党员表决过程中存在的“违心举手”、“一人提议,众人盲目附和”的现象,更加体现了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了女党员发展的质量。四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预警制和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根据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季报表和党内统计工作报表及时掌握全县发展女党员工作动态,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五是建立发展女党员对象教育培养和优秀女党员提拔任用机制。几年来,我们先后建立了妇女党员发展对象学习教育工作目标制度、动态跟踪管理制度、锻炼考验制度、工作表现情况通报制度和女党员提拔任用制度,通过政治上的关心,机制上的完善,管理上的加强,全县发展女党员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洋县县委组织部    何玉枝 杨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