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临组通〔2020〕号
关于加强“陕西先锋”、“渭南先锋”
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近年来,“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在我区党员干部中持续提升,已成为传达中、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渠道、组织工作交流的权威平台、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但总体上还存在着关注比例偏低、覆盖范围不广、稿件点击率不够高等问题。为贯彻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影响力,现就加强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广使用。组织所辖党组织采取网络宣传、组织推送、党员活动阵地张贴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推介“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夯实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把“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作为各党支部“1号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部署。采取督促检查、评论转发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6月底前实现“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在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机关事业干部职工全覆盖;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全覆盖,同时努力扩大在群众中的覆盖面。
二、做好信息报送。紧扣中心工作、各阶段党建重点工作,做好临渭党建网、“临渭党建”微信公众号信息采集、编撰报送。稿件要注重政治性、时效性,主题突出、图文并茂、符合新媒体传播要求,有特色、有亮点、可借鉴,区委组织部将择优向“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推荐。严格落实报送信息主管领导审签制度,稿件统一报送至邮箱lwqycb@163.com。各基层党(工)委每月报送不少于4篇,区委组织部将定期对信息报送、刊载以及稿件点击率予以通报。
三、建立工作机制。区委组织部把“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率、点击率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党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选配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负责信息工作。要建立信息员动态管理台账,将信息采用、报送和参与稿件评论等情况纳入工作考核,逐步建立优秀稿件、优秀信息通讯员表彰奖励机制。
附件:“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方式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
关注使用方式
一、关注方式:方式1.登录微信软件,右上角分别搜索“陕西先锋”、“渭南先锋”添加关注。方式2.登录微信软件,右上角点击“+”,分别扫描“陕西先锋”、“渭南先锋”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直接关注。
二、使用方式:方式1. 登录微信软件,首页点击“订阅号信息”,点击“陕西先锋”、“渭南先锋”阅读内容。方式2. 登录微信软件,首页点击“通讯录”,进入“公众号”,选择“陕西先锋”、“渭南先锋”,阅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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