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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5 15:52:01    来源:
 

 

  为了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市煤炭局和市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局(市乡镇企业局)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市煤炭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市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局(市乡镇企业局)局长1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为渭南市境内党政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应是45岁左右;

  3、报考市煤炭局局长或市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局(市乡镇企业局)局长的,应现任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其他相当职务;报考市煤炭              局副局长的,应现任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其他相当职务;

  4、报考市煤炭局局长、副局长的,应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煤矿井下工作及管理经验;

  5、报考市中小企业促进发展局(市乡镇企业局)局长的,应熟悉经济工作,有中小企业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三、工作程序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任用、后续管理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应填写《渭南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推荐)表》(可在渭南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wndj.org.cn/)。

  组织推荐须由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并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个人可网上报名,也可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可将《报名表》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邮箱(wn2126481@163.com)。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资格审查每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不低于10人后进行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4、体检

  凡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前往指定地点体检。

  5、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6、任用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渭南市《县(市、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任用人员。

  7、后续管理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考核不胜任或个人要求不再留任的,回原单位工作或按任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为:2126478或12380。

  咨询电话:2126481

  传    真:8198919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负责解释。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