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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让干部甩开膀子创业有底气

发布时间:2016-12-02 14:54:38    来源:

近期,笔者再次重温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认真精读陕西省委提出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受益匪浅,认为“三项机制”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是新常态下提升干部追赶超越的强心剂,必将换发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出台,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基层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新苗头,一些干部工作闯劲不足、干事怕担风险、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思想;“想干事怕出错被问责,故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会出事。”一些人认为“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所谓“规则”等,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委审时度势,高屋建瓴贯彻十八大精神,出台“三项机制”,激励机制让干部做事有奔头。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提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和过失,未谋取私利,但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且无主观故意,能主动纠错,可对其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就是为了让干部们轻装上阵,能够更好的创新与改革。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研判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扶贫绩效考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形式,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上能下机制让干部做事有热情。干部不仅仅需要鞭策、压力、监督和约束,还需要激发起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力。“三项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如今在“大众创新”的大环境下,顶层设计要创新,基层工作也要创新,干部更要创新,而在创新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失误,容错机制,既是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激励。对于那些不敢担责、不愿担责、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的干部,该下的还是下。对于那些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从大局出发,为老百姓谋利益,并且按照党纪国法来办事,出现失误可以包容。这样干部才能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能上能下机制实际上是激励机制的一种具体补充,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有效举措。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建立,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