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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四个坚持”科学合理修订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03 15:09:17    来源:临渭党建网

为进一步做好2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充分运用“三项机制”,  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  不断加快“宜居宜游、富美临谓”建设,临渭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一是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2018 年度考核办法继续保持去年考核办法的基本框架、指标体系、评判标准,坚持个性考核和共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职能部门考核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目标任务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二是坚持全面分解突出重点。把2018年度市对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区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街镇重亮点工作和部门重要职能任务全面对标分解下达到各街镇和部门。各项目标任务的确定上既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工作要求,又充分体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的目标定位,同时还充分考虑街镇、部门实际,确保全面完成市区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奖惩结合落实“三项机制”。将“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紧密结合,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制度保障,树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四是坚持上下对标原则。参考《渭南市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中的新变化,结合近年考核工作实践和我区实际,对我区考核办法中的平时考核方式及权重占比,奖加分幅度,考核单位分类确定,考核等次作了相应调整。(刘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