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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探索创新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0-08-27 08:29:54    来源:临渭区党建网

 近年来,临渭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新精神新要求,把考核评价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更加鲜明的用人导向,有力推动全区重点工作高效落实。

一是创新考核机制。依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借鉴发达城市经验做法,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改革完善考核工作的目标任务,在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结果运用等方面深入探索创新。先后制定出台《关于下发运用“三项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办法》、《临渭区运用“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从制度层面对“考什么”“怎么考”进行调整优化。

二是强化平时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兑现”,领导班子平时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得分的30%,加强平时考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改变过去简单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票得分衡量政绩和确定考核等次的做法,在年度考核中采取上级领导评、双向交叉评、对口部门评、“两代表一委员”评等多维立体评价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了解评价干部工作,由群众评判,让事实说话,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精准度和公信度。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以用促考,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奖、能上能下等挂起钩来,让考核评价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区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设立优秀奖、良好奖,按优秀奖每人9000元、良好奖每人5000元发放奖补资金,有效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监督落实部门及街镇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底考核奖金挂钩,在单位考核奖金发放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等考核档次分级发放考核奖金,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2019年7月以来,先后将47名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群众评价高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全区形成了“以考核排座次、凭实绩用干部”的考核导向、实绩导向和工作导向。(徐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