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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法院:让“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10-22 10:51:19    来源:临渭党建网

近年来,临渭法院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机制建设,将“法院开放日”活动作为加强民意沟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的有效途径,每月定期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官、了解法院,感受司法公正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月16日,临渭法院邀请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50余名生,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活动首先安排全体师生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审。为了达到寓教寓审,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临渭法院此次特别安排了该校兼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李越老师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延伸了法制教育宣传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了法院与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互补。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法官为师生们进行了一场以《理智行事,远离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报告。报告结合活生生的案例,向学生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根据以往的审判实践,对同学们提出了四点建议,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青年

随后,师生在法官引导员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立案信访大厅、诉前调解中心、科技法庭及少年法庭等场所,并就法院立案信访、诉前调解、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方面工作一一进行了介绍。在科技法庭内,同学们还走上审判台,敲响法槌,过了把当法官的瘾……同时,为了不断丰富开放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将活动与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在开放日活动中,特别设置交流会,不仅组织同学们“看”和“听”,还让他们有机会“说”,就师生关心的有关法律问题现场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

“法院开放日”活动对学生的定期开放,强化了法院作为法制教育基地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使前来参观的学生能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抵制犯罪的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实现知法、守法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赢得了学生、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供稿 周东峰、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