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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3-07-02 17:30:17    来源:

 

截至6月底,临渭区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已全部导入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工伤保险人员信息库正式建立,标志着该区211家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10592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

自去年年底临渭区启动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以来,临渭区社保中心积极准备,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将所有人员的信息尽快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导入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以保证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能够正常享受工伤待遇。经过长达数月的努力,此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导入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的财政供养人员达10000余人。

据了解,按照《临渭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区属各类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和实名制原则,为其全部在职人员(含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的工伤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向区社保经办中心拨付当年的工伤保险费。

该区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地维护

                                                    (人社局张占稳 郭西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