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市区两级领导关注案件。
渭南市正通饲料酵母厂在与渭南市钢圈厂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后渭南市秦牛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告知其已购买了市钢圈厂的所有资产,要求市正通酵母厂将交付市钢圈厂的租金交于市秦牛食品公司。在履行过程中市秦牛食品公司因市正通酵母厂未按其规定缴纳租金,便拒收其租金,强行拆损了市正通酵母厂租赁的部分房屋,并断水、断电。市正通酵母厂在与市秦牛食品公司多次发生冲突协商未果后诉至我院,要求市秦牛食品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我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多渠道多方位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因市秦牛食品公司以市正通酵母厂拒不缴纳租赁费在先,可单方解除合同为由,对市正通酵母厂诉请置之不理。此前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对立,如法院立即按法律规定判决,势必不利于双方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且市正通酵母厂系我市招商引资企业,为积极落实市区两级领导关于对治理投资环境有关精神,我院及时进行了汇报。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召集区委办、区政府办、站南办、区法院联席会议,制订了矛盾化解方案。最终在各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共同努力下,化解了双方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市秦牛食品公司补偿市正通酵母厂85000元,且已实际履行。市正通酵母厂认可调解后随即撤诉。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我院从大局出发,针对目前社会矛盾凸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使该案的调解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彻底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的积怨和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 扬。(供稿 周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