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渭区党建网!今天是
 
 
  1. 首页
  2. 干部之窗
  3. 干部教育
  4. 正文

我市干部上任须通过廉政法规考试

发布时间:2009-04-17 10:46:04    来源: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上任前,必须得先通过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被任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党纪、政纪、法纪观念,渭南市纪委与渭南市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制定了 《渭南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凡拟提拔为县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均须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种考试在任职公示期内进行,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党内廉政规章、法律法规等。考试成绩将通知参考者,并在任职公示的范围内公布。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