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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为何再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干干净净干事”?

发布时间:2008-07-14 16:01:21    来源: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中共中央30日下午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在讲到对当前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时,胡锦涛指出,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 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使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6月30日新华网)

    在这之前,也就是3月1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号召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2008年3月18日新华网)。

    总书记关于“干干净净干事”的两次表述,虽然文字上略有不同,但本质要求却是一致的。只有“切实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才能“做到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反过来,也只有“做到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才能“切实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值得人们关注的是,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在两次重要的会议正式讲话中,总书记反复强调“干干净净干事”,足以见得“干干净净干事”的极端重要性了。事实也就是如此. “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是为官之本,更是为官之要。干净,讲的是廉洁奉公的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德。干事,讲的是勤政为民的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要。二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自身不干净,在干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腰杆就硬不起来。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从,对歪风邪气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抵制,这样的干部非但干不成事,早晚有一天还会出事。

    

“干干净净干事”,包括 “干净”和“干事”两个方面。一方面,领导干部只有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义之利不沾,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才能充分体现“干净”;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想工作有思路、有点子,干工作有魄力、有办法,在工作中体现一种精神、一种能力、一种追求,为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忘我奉献,真正做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才能充分体现“干事”。由此看来,“干干净净干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共存于领导干部官德和能力建设之中,因此,工作实践中,既不能以“干事”为“干净”开脱,也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遮羞。

    需要强调的是,做到“干干净净干事”,要求领导干部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认同,始终做到心中装着人民、工作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这是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干事”的思想基础。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再在工作实践中保持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对人民群众心存敬畏。“切实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建功立业。

                                                                                                         (王廷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