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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事件启示:按法制选贤任能才能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08-05-07 16:12:01    来源:

  辽宁省本溪市团市委书记和副书记选拔结果,日前被市委宣布无效。本溪市委经过研究认为,这次选拔的4名干部中,个别人不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选拔环节也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等问题。

  本溪市此次团干部选拔结果一出来,就受到舆论质疑,最受诟病的问题并不是当选者年龄大小、资历深浅以及文凭高低,而是“领导干部的子女”这个“标签”及违规操作问题。本溪市委的决定,是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严肃性、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的必要举措。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任何问题,都会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严重危害,最终损害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干部选拔工作受到社会关注并不奇怪,相反,它说明广大群众关心党和政府的工作,关心党政干部队伍建设,也反映了在党和政府大力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权利意识在增强,人民同党的血肉联系在增强。

  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秩序良好,反之,就会滋生腐败,导致歪风邪气。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本溪团市委此次选拔干部中是否有“父投子票”现象,需要迅速查清,严肃查处,给广大干部群众和上级组织一个交代。

  以法制作保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本溪市推行的“双推双考”选拔制度,本意在于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中却出现了变味、走形。这说明,依法治国、用制度管事,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严格执行。如此,才能确保权力不沦为谋私工具,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才能得到保障。(新华社记者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