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会前严审资料。各单位在召开会议前,将本单位的会议方案、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交组织部,从内容是否真实、查找问题是否准确、问题产生原因是否具体三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审查不过的单位要重新修改后再次上报,已审查通过的单位,向组织部提交开会申请,在得到批复后方可开会。
二是会中监督流程。对于已得到批复需要开会的单位,除会议督导组的两名同志(一名区纪委同志和一名组织部同志)外,必须邀请区级分管或联系的党员领导参加并到会指导。在会议期间,由督导组同志监督会议流程。
三是会后资料归档。结束会议的单位,需要将本次民主生活会的方案、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议的请示及批复、班子及个人整改方案、会议记录、本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报告、对照上一年问题落实整改报告十项资料装订成册,上报纸质版和电子报。纸质版资料一式三份,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各一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