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办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镇办党(工)委、村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建设工程按进度高质量地完成。
二是通力合作,落实相关政策。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过程中,对涉及到的计划、土地、规划等内容,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在政策上给予了积极支持,主动帮助搞好建设规划、项目选址、土地审批、资金协调等具体工作,并按规定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相关税费用实行减免,确保了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项目工程上,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多措并举,广泛筹集资金。除中、省、市下达的资金外,区财政积极筹措村级活动场所配套资金51.642万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对各乡镇办自建项目采取包联部门援建、村级组织自筹等办法,多措并举,多元投入,确保2010年底前全区所有行政村活动场所达到全覆盖。
四是规范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对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建立监理监测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实行专项资金专账核算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建立了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例会,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同时,建立督查制度,不定期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有效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赵军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