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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0 16:13:56    来源: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办公室

关于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

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乡、镇、办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渭市办字[2008]109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研究决定,现就我区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宣讲文件。采取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等方法,依据省、市、区委统一编发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宣讲提纲》,以群众的语言,深入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方针政策,使全会精神家喻户晓。

2、调查民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调查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务输出等情况。

3、共谋思路。协助村“两委”班子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梳理发展思路,研究谋划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

4、征求意见。广泛收集和征询、了解农民群众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建议、农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期盼、农民群众对乡镇干部作风的评价等。

5、解决问题。坚持转变作风,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干部选派及时间安排

1、选派的干部由省、市下派干部和从区直部门、乡镇办机关抽调干部组成,共选派1500名,其中省、市级部门、单位97名(厅级干部1名,县处级干部34名),区直部门530名,乡镇办机关873名。

2、区委给每个乡镇办派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由区级部门领导带队,成员为抽调的驻村宣讲干部。

3、区委给各乡镇办选派的宣讲团(名单附后)、各行政村驻村宣讲组于1020前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乡镇办、村,每个村的宣讲组由3名干部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乡镇干部。

4、各宣讲组要在1021前到乡镇办报到,由乡镇办党(工)委负责及时安排进村开展工作,时间从1021开始, 1028前结束,驻村时间共7天。

三、几点要求

1、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区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农村党建联系点或包联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开展宣讲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级各大班子办公室和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各乡镇办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宣讲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宣讲活动按期开展。在干部进村前,区委将集中组织一次培训动员,各乡镇办也要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对宣讲活动进行安排培训,组织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文件,理解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宣讲工作要紧密围绕“宣讲文件、调查民情、共谋思路、征求意见、解决问题”五个方面的任务,结合区、乡、村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以及村级组织换届等实际,务求实效。区委农工部、区农业局要根据省、市委的《宣讲提纲》,结合我区实际,抓紧起草编写我区的宣讲提纲,并负责做好宣讲提纲的发放工作。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要抓紧对驻村宣讲骨干的抽调培训,并对此次宣讲工作全程跟踪,及时报道宣传,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区统计局、劳务局尽快对全区农民收入、农村劳务输出等情况的调查做出安排。区文体旅游局要组织采编力量,编排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文艺节目,并组织下乡宣传。各乡镇办要动员乡间艺人和群众自乐班,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搞好宣传。

3、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部、区人劳局要对驻村宣讲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人员不到位、贻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4、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办和宣讲组成员要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反映、宣讲工作动态等情况,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将以快讯的形式予以编发,促进宣讲活动向纵深推进。

宣讲活动结束后,各驻村宣讲组要及时将开展宣讲活动情况及征求的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报乡镇办党(工)委。各乡镇办党(工)委要将宣讲活动情况统计汇总归类后于1029日上报区委组织部。

 

附:1、区委宣讲团赴各乡(镇、办)名单;

2、宣讲干部驻村名单;

    3、临渭区选派干部驻村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督查组名单。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办公室

20081020